感情其实就是博弈,看谁先妥协而已。
费利克斯在华尔街的时候就已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了。
他不拿命当命,不拿人当人,也不拿钱当钱。他不过是想挑战人类的极限罢了。
譬如多久不睡觉会死,人会因为怎样的原因而精神崩溃,钱赚到多少了才会觉得满足。
很显然,他一直没有找到答案,所以他还在致力于“谋财害命”这条路上。
姜月迟坚信,那栋属于他的高楼必定摔死过不少人。
而他,这个冷血的罪魁祸首,非但不会有半分怜悯或是同情,反而还会因为对方的血液弄脏了门口的台阶而感到恼怒。
他讨厌鲜血的味道,因为觉得很脏。
所以姜月迟对他的那些评价没有掺杂半分水分。
恶劣的自大狂。
他甚至连他父亲都不在意。在参加亲人葬礼的时候,会因为无聊而拉着她去楼上做-爱。-
狗的智商不算高,所以它们很容易被智商更高的人类驯服。
而她现在要做的事情是什么?
虽然这么说不太恰当。
就好比是一条低智商的西施犬,企图驯服一个智商天花板的人类。
这简直是死路一条,你甚至连给他戴上枷锁的基本动作都做不到。
除非他心甘情愿地自己戴好。
她成功拿回了自己的手机,虽然后果是,她被锁在了车上。
她搞不懂这些豪车该如何操作,司机在她上车后就识趣离开了。将空间留给二人。
费利克斯扔给她一管药膏:“我应该告诉过你,做完任何事情都要记得善后。”
嗯,的确是教过。
譬如杀完人之后记得毁灭证据,或是嫁祸给别人。
好吧,她的善良让她没办法置之不理,毕竟他所受的伤是因为她。
事实证明,她不该在狭窄的车内替他上药的。
男人身上自带的灼热体温令她有种眩晕感,他的衬衫并没有穿戴特别整齐。想来他也受不了皱皱巴巴的衣物。
——他的忍耐力非常有限。
此时领扣敞着,露出里面的三角肌。
还是那头银发,虽然发根新长出了点黑色,但并不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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